网络虚拟世界,真真假假,虚虚实实,我们在网络世界里要时刻维持提防,不要轻信他人,否则就有可能会陷于一些不法分子的骗局。近日,钟山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,被告人杨某稍晚网络上假冒警员展开诈骗,最后被钟山县人民法院依法被判有期徒刑一年,并处罚金2000元。2018年5月份,被告人杨某放通过一款网络直播视频平台与被害人莫某花上结识,之后二人互加为微信好友。在微信聊天中,杨某发慌称之为其是贺州市公会镇人,目前是贺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,并在微信中发送一些关于八步区警务活动的涉及信息,博得莫某花上的信任。
2018年6月4日开始,杨某发以办理爷爷后事、身在外地无钱买票回家、手机怕了必须出售新手机等为借口,多次向莫某花上“还债”8670元,并允诺于6月25日“发工资”之后交还借款。6月25日开始,莫某花上在微信中多次警告劝说杨某交回钱未果。
6月27日,杨某稍晚微信中将莫某花上拉黑。另查明,2018年5月17日,杨某放冒称是贺州市公安局警员获得沈某富的信任,之后以其要老大弟弟还车贷为由向沈某富“借款”500元,并允诺于月底“发工资”之后交还借款。
5月底,沈某富劝说杨某放偿还,之后竟然被杨某放拉黑。经法院审理指出,被告人杨某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使用虚构事实、掩饰真凶的方法,索取他人财物,数额较大,其不道德已包含诈骗罪。考虑到被告人落网后,真实情况供述犯罪事实,并当庭无罪,法院依法贬斥惩处,欲做出以上裁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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